關于評選2017~2018學年 “獎學金”的通知
2017-11-15
各班級:
為了激勵學生奮發(fā)學習、全面發(fā)展,促進校風、學風建設,現(xiàn)將評選2017~2018學年 “獎學金”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1 獎學金等級金額
特等獎學金獎金:500元;一等獎學獎金:400元;二等獎學金獎金:300元;三等獎學獎金:200元。
2 評選條件
2.1 特等獎學金
期末平均成績≥90分(體育成績≥85分),無不及格科目,各方面表現(xiàn)突出,能嚴守校紀校規(guī),無違紀扣分。每學期應加分達到30分以上(包括30分)。
2.2 一等獎學金
期末平均成績≥85分(體育成績≥80分),無不及格科目,無違紀扣分。每學期應加分達到20分以上(包括20分)。
2.3 二等獎學金
期末平均成績≥80分(體育成績≥70分),無不及格科目,無違紀扣分。每學期應加分達到10分以上(包括10分)。
2.4 三等獎學金
期末平均成績≥75分(體育成績≥70分),無不及格科目,無違紀扣分。
注:
2.4.1 期末平均成績不包含體育(即體育不參加平均)。
2.4.2 凡因體育成績沒有達到各獎學金學級要求的,獎學金等級降1-2等,即體育成績同時滿足下一等級要求者,獎學金降1等,否則獎學金一律降2等(注:體育必須全部及格)。
2.4.3 學期違紀扣分大于或等于10分,或受通報批評以上處分的,一律不得享受獎學金。
2.4.4 若降等后為四等或五等,則不獲獎學金。
3 評選原則
3.1 由班主任根據(jù)評選條件,擬定初選名單,召開班委會討論審議通過。
3.2 初選方案在班上張榜公布,接受全班同學的審議,無異議后,報教務科核定成績。
3.3 經(jīng)教務科審核無誤后,再報到學生工作科審核確定,呈報校領導審批,并張榜公布。
3.4 各班級獲獎學金人數(shù)不超過班級人數(shù)的15%,總獲獎數(shù)不得超過在校生的15%。其中特等獎占2%、一等獎占4%、二等獎占4%、三等獎占5%(各獎項比例以四舍五入法計算)。
4 加分條件
4.1 學生會正部長以上干部,參評者平均分可加5分;
4.2 學生會副部長、班長、團支書、勞動委員平均分加3分;
4.3 其他班干部、團委會、學生會成員、舍長等成員平均分可加2分。身兼數(shù)職者,以最高職務最高分加給。
4.4 本學期最后審定之前,不得有受過學校通報批評以上的處分,否則一律取消參評資格。
5 獎學金發(fā)放
學生工作科張榜公布,接受全校師生審議無異議后,由學生工作科擬定獎學金發(fā)放表格,報經(jīng)校領導審批后由財務室發(fā)放,班級不得隨意截留。
6 材料報送時間
請各班級于2017年9月30日前將獎學金申報表交到校資助辦公室。
附件:獎學金申報表
福建海洋職業(yè)技術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
2017年9月13日
編號:HJX/XS-JL-10(10)
獎 學 金 申 報 表
保存部門:校資助辦公室 保存期限:A
制表: 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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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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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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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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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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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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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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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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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、下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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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成績總分
(不含體育、實習成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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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成績
(不含體育、實習成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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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期累計
扣、加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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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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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受職務加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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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
考評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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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
綜合評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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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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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資助辦公室
評定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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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
審批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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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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